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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馆须知

读者守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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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守则

图书馆是学院的文献信息中心,是为教学和学术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。它的职能是开发文献信息资源,开展参考咨询和信息服务的工作。它的工作是学院教学和辅助学术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了保障图书馆业务的正常开展,读者应自觉遵守以下的规则。

1、本校教职工、学生及校外读者来馆利用文献资源者,须预先办理借书证,凭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。

2、自觉遵守本馆各部指定的借书、阅览、视听等管理规章制度。

3、讲文明礼貌,仪表整洁、庄重。禁止赤足、穿拖鞋、背心、裤衩者入馆。

4、爱护本馆文献资料、机器设备等一切公共财务,不得损坏、偷窃图书资料和其它物品。

5、凡不办理出借手续而私自携带书刊出馆者,均以偷书论处。经出口通道,如遇防盗系统报警或遇馆内人员抽查,读者必须接受检查,不得有不文明礼貌的行为。

6、对违规的读者,将由本馆的工作人员按章执罚或索赔。

7、维护馆内安全和清洁卫生,不得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易污物品入馆,不得在馆内吸烟、吃零食,不得随地吐痰、扔果皮、纸屑、杂物和甩墨水。

8、讲究文明用馆,保持馆内安静,禁止喧哗,禁止手机的使用。

9、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,提倡文明用语,自觉讲普通话。

 

图书馆

二OO七年一月一日